地址:沿河路111號 聯系電話:0551-65612331
合肥市司法局處室簡介
合肥市市司法局內設辦公室、政治部、法制宣傳處、律師管理處(司法考試處)、公證管理處、基層工作管理處、財務裝備處、監獄管理處、戒毒管理處、社區矯正工作處、法制處、司法鑒定管理處12個職能處室及紀檢(監察)機構、直屬黨委、工會。
(一)辦公室 主任 65612331
研究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并監督實施;組織調查、研究工作,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負責信訪穩定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息技術網絡和電子政務建設。
(二)政治部 電話:65626138
負責局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組織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局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年度綜合考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家公務員管理和人事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干部;負責局系統人民警察的警務工作;負責全市公證、律師系列的職稱評定申報工作; 負責局系統統戰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三)法制宣傳處 電話:65620110
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領導小組的辦公室以及法治合肥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全市普法和法治合肥創建工作。
執法依據:《安徽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
(四)律師管理處(司法考試處)
律師管理處 電話:65626358
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工作;負責全市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律師事務所的設立、變更、注銷申請以及律師執業證辦理、變更、注銷申請等事項的材料初審和轉報工作;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年度考核工作;
司法考試處 電話:65626278
指導、監督全市的
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負責對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受理、初審、發放以及備案工作。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安徽省關于律師執業的若干規定》、《律師執業證管理辦法》(司法部46號令)
(五)公證管理處 處長:周力群 電話:65626378
指導、監督全市公證機構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全市公證機構的設立申請以及公證員執業申請的材料初審和轉報工作;負責公證機構及公證員年度考核工作。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9號);《公證程序規則》(司法部令第103號);《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01號);《公證員執業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02號);最后是《安徽省公證條例》(2000年11月18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基層工作處 電話:65626131
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工作;指導、監督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執法依據:《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司法部137號令)、《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司法部138號令)
(七)財務裝備處 電話:65533576
負責對局系統的財務收支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局機關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槍支、彈藥、車輛、服裝等物質裝備的管理工作。
(八)監獄工作管理處 電話:65612295
負責收押罪犯的審批工作;協助監獄對犯人的入監、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的審查上報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執行刑罰和罪犯監管改造教育、獄政管理、獄內偵查工作;指導、監督《監獄法》的貫徹執行情況。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九)戒毒管理處 電話:65626129
督檢查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對強制隔離戒毒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監督實施市強制隔離戒毒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監督管理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隔離戒毒措施的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監督指導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管理、教育、警戒、生活衛生等工作。
(十)社區矯正工作處 電話:65546383
負責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的指導、監督;擬定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政策并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市社區服刑人員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工作。
(十一)法制處 電話:65626508
組織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審核本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工作;指導縣、區司法行政機關法制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
(十二)司法鑒定管理處 電話:65626139
擬定全市司法鑒定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三)派駐紀檢監察組 電話:65612221
督促綜合監督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監督、調查、處置)職責。